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并公示,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获得2020年度-2022年度广东省省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在3月1日启动,本次年度汇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捐赠了我会的小伙伴可获个税(与企业所得税)减免噢!
如何申报捐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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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取捐赠票据?
1. 社基会可为捐赠用户开具电子版捐赠票据,并通过邮件/短信形式发送。如需开具捐赠票据,请于捐款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并于捐款发生年度内完成。
2.申请票据方式:请关注"拾点公益"微信服务号(公众号搜索“拾点公益”,微信号:shidiangy) ,点击菜单栏的“捐赠票据”填写相关信息,我们核实相关信息后将为您开具。
3. 社基会可为累积捐款1000元(含)以上的捐赠用户给予【爱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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